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整改项目。
二、项目发布方式:
本项目在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官网主页上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三、院内比选时限及地点:
1、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
2、递交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8楼院务部。
四、基本情况:
(1)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于2014年10月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至今,其建筑面积为17456.9㎡,建筑高度为:36.60m,地上8层、地下一层;属于二楼高层公共建筑。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以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灭火器等。消防监控中心位于本大楼一楼西北侧,且直通室外;火灾报警主机为海湾GST5000型。
(2)在负一楼高低压配电室和八楼信息机房内设置有柜式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装置;配电房及机房的报警系统与门诊综合楼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同一报警主机和系统,气体控制盘(器)与火灾自动报警主机实现联网控制,CRT显示能正常显示相应点位及控制信号。
(3)位于大楼负一楼东北侧的柴油发电机房与高低压配电室相邻;其室内设置有一间独立的储油间,并配置火灾报警探测器和一套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在发电机房内设置有火灾报警探测器、消防电话,以及配置手提式灭火器和手推式灭火器装置;发电机房墙壁采取相应隔音措施,并设置有相应的防火门。
五、整改依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8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GBT 40248-2021,《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等标准规范,以及本院建筑消防设施存在不完善的实际情况。
六、整改目的: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实际需求,完善建筑内消防设施;本次整改主要内容:在机房内增设柜式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装置、以及相应报警控制装置、疏散标识等,并实现消防监控中心集中管控,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和实际使用需求。
七、整改内容及要求:
1.在现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础上,增设和完善相应消防设施;
(1)电气部分主要增设:气体灭火控制器(盘)、启停按钮、转换开关、放气门灯、探测器、声光报警器、控制(终端)模块、以及相应的报警控制管线、接线盒、金属软管、以及设备电源管线等;气体灭火控制器(盘)并与大楼报警主机进行联网控制。以及门口增设疏散标志灯,电源管线引入楼层EPS集中应急供电柜中。
(2)灭火设备增设: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发电机房泄压口装置。
(3)需结合现有火灾自动报警主机容量,在安装完成后做相应系统的调试、试运行、图像显示的完善。
(4)增设、调整的消防设施需要满足现行消防规范设计和验收要求,以及管理单位的使用要求;并进行备案。
2.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在实施前需与业主管理方、维保方进行沟通、协调,以便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根据现场实施方需提供施工设计方案图纸,且设计项目内容、数量不少于所提供的工程量项和工程量清单数,并报业主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1)设备安装等服务中,相应的措施、税金、水费、电费、管理及配合费、资料等与备案手续费均需在报价中需综合考虑。
(2)在安装、调试、自检完成后需与业主管理方联系进行初验确认,同时维保方参与配合;在各项功能经测试满足要求,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视为验收合格。质保期为1年,在质保期内每年为值班人员提供不少于4次的操作培训。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4)付款方法和条件:整改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相应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经业主单位或委托审计单位审核结算后按结算金额支付。
八、主要物资清单(不限于):
柴油发电机房主要增设气体灭火装置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及特征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声光报警器/警铃 | 1.名称:声光警报器 2.规格: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 3.安装方式:高度不低于2.2m,综合考虑 4.工作内容:设备安装、接线、编码、调试 | 2 | 个 | 室内室外不同声音 |
2 | 气体喷洒指示灯 | 1.名称:气体喷洒指示灯 2.规格: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 3.安装方式:出口门框上方、综合考虑 4.工作内容:设备安装、接线、编码、调试 | 1 | 个 | |
3 | 紧急启/停按钮 | 1.名称:紧急启/停按钮 GST-LD-8318 2.规格: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 3.安装方式:综合考虑 4.工作内容:设备安装、接线、编码、调试 | 1 | 个 | |
4 | 手自动装换装置 | 1.名称:手自动装换装置 2.规格: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 3.安装方式:底边离地不低于1.4m,综合考虑 4.工作内容:设备安装、接线、编码、调试 | 1 | 个 | |
5 | 气体输入输出模块 | 1.名称:手自动装换装置 GST-LD-8301A 2.规格: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 3.安装方式:综合考虑 4.工作内容:设备安装、接线、编码、调试 | 1 | 套 | |
6 | 气体灭火控制器(GST-QKP01) | 1.名称:气体灭火控制器(GST-QKP01) 2.规格: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 3.安装方式:底边离地不低于1.4m,综合考虑 4.工作内容:设备安装、接线、编码、调试 | 1 | 个 | 含备电电池、联网型 |
7 | 电气配管JDG 20 | 1.名称:电气配管JDG20、 2.材质:紧定热镀锌钢管 | 60 | m | |
8 | 金属软管 φ15 | 1.名称:金属软管 Φ15 | 6 | m | |
9 | 信号及联网线 ZN-RVS-2*1.5mm2 | 1.配线ZN-RVS-2*1.5mm² 4.工作内容:穿线、接线、校线、测试、调试 | 200 | m | 联网线可敷设于桥架 |
10 | 控制线 ZN-BV-1.5mm2 | 1.配线ZN-BV-1.5mm² 4.工作内容:穿线、接线、校线、测试、调试 | 100 | m | |
11 | 电源线 ZN-BV-2.5mm2 | 1.配线ZN-BV-2.5mm² 4.工作内容:穿线、接线、校线、测试、调试 | 100 | m | |
12 | 金属接线盒 | 1.名称:接线盒86H 2.材质:金属 | 15 | 个 | |
13 | 气体灭火装置100L/瓶(含柜体) | 1.名称:气体灭火装置 2.规格:100L/瓶(含柜体、FM200药剂) 3.安装方式:固定牢靠,综合考虑 4.工作内容:外观检查、搬运、安装、接线、调试等 | 2 | 瓶组 | FM200充装80Kg/瓶 |
14 | 泄压口装置 | 1.名称:自动泄压口装置 2.规格:0.10m²,带百叶 3.安装方式:离地净空高2/3以上,综合考虑 4.工作内容:墙体开洞、恢复、设备安装、调试等 | 1 | 套 | 增设 |
15 | 整改措施及辅材 | 1.脚手架、机房内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 2.相应措施材料及辅材 3.综合考虑确保现场的安全及防护 4.实施完成后清理、恢复现场、确保满足机房使用要求 | 1 | 项 | |
16 | 自动报警系统联网、调试及气体设备调试 | 1.检查气体灭火控制盘及火灾报警系统接线、程序装卸校正,功能测试、系统试验、记录整理等 2.调试气体灭火控制盘与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联网功能 3.模拟测试气体灭火控制功能,以及瓶组电磁阀动作功能等 | 1 | 系统 | |
17 | 安全出口标志灯 | 1.名称:安全出口标志灯 2.规格: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要求 3.安装方式:出口门框上方、综合考虑 4.工作内容:设备安装、接线、调试 | 1 | 套 | 采取集中供电 |
18 | 税金(9%) | 按国家税务政策执行 | 1 | 项 |
九、系统说明和设计要求:
1.基本功能
A. 本系统应结合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共同使用,该系统能自动检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启动灭火系统,操作与该系统连锁动作的有关设备,释放灭火剂,并且相应连锁关闭该防护区内的防火阀、风机和门窗等设施。
B. 整个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整个系统应设自、手动操作转换开关,能将自动操作转换为手动操作。该转换开关和系统手动控制应设在每个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手动操作应能在一处完成系统启动的全部操作。
C. 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和灭火剂释放的声光报警器(火灾警报信号与操作警报信号应有所区别),此外防护区的的出入口处应设声光报警器,报警时间不宜小于灭火过程所需的时间,并能手动切除报警信号。防护区入口应设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防护标志和系统气体喷放指示光字牌。每个防护区设一个就地控制盘(盒),并设有能切断系统的紧急停止开关(必须持久按下,直至系统复位),可使系统暂时停止释放气体,如需继续启动灭火系统,则只需松开该开关既可。
2.自动操作和控制
当系统釆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在接到同一个防护区内两个独立的火灾探测报警信号后才能启动。七氟丙烷气体消防控制盘接受的火灾报警信号来自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并可将其防护区内的喷射反馈信号返回至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以便确认已喷射灭火剂的防护区与发生火灾的防护区是否一致。
3.设计要求
A. 实施整改单位负责灭火系统的二次深化设计,包括系统设计,瓶站布置、系统管道布置等。灭火设计浓度为8%-10%,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灭火剂喷放时间不大于10S。灭火剂瓶组的充装密度不应大于1200kg/m3。
B. 系统设计应釆用专用的设计计算软件进行,并提供灭火剂、管道及喷嘴参数的设计计算书。
C. 钢瓶容量应满足设计用量的要求;瓶站的布置应合理,便于更换充装灭火剂。
D. 设有吊顶和架空地板的防护区,吊顶上下和地板下应视为同一个防护区,其喷头的布置应满足各自空间内灭火浓度的要求。
E. 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时,应按系统原储存的100%设置备用量。实施单位同时需保证在本地区具有全部设备的备品备件及安装调试、维修服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满足在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和设备维修。
F. 七氟丙烷气体储瓶应满足国家有关压力容器标准的要求。气瓶应能承受最高环境温度下灭火剂的储存压力。
G. 防护区内灭火装置的数量、型式和布置应考虑使防护区内七氟丙烷气体分布均匀,灭火剂的喷射不应损害设备和工作人员。
H. 灭火系统应所选用的喷嘴应具有径向射流型、两级分散撞击雾化的特点,以确保灭火药剂均匀释放。安装的设备应固定牢靠。喷头应有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识。
I. 主要组件:
(1)瓶头阀:由灭火剂释放接口、灭火剂充装接口、压力观测表、安全阀、阀芯密封结构等部分组成,以上零件应在出厂前与瓶头阀安装成一个整体。瓶头阀须采用电动、手动方式启动。
(2)电启动器:电启动器安装在瓶头阀上,完成电气启动。电磁阀材质为铜合金,铜含量达到 95%以上,丝扣连接,方便安装。电磁阀工作电压为 DC12-24V。
(3)灭火剂储罐:灭火剂储罐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设计压力可取2.5MPa。容积应满足最大保护区的国家有关灭火浓度要求,并满足由设计提的气体灭火装置的尺寸要求,还要考虑日常管理及检修的方便。钢瓶出厂前应足量充装灭火介质。
4.供货范围
设备采购范围应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但不局限于下列设备和装置。
A. 施工单位负责灭火系统的供货,下述条款中未特殊提到但能使系统完整、可靠和有效地操作的其它附件,也应由其负责提供。
(1)储存装置包括:气体灭火剂储瓶、瓶头阀、灭火剂连接软管、液流单向阀、压力信号发生器、药剂、专用压力表等;
(2)启动装置、管道、阀门等;
(3)系统内所有管道及附件;
(4)现场充气措施及检查充气用的压力的仪表。
B. 现场操作指示牌、标识。
C. 应保证在系统调试、试验以及消防系统竣工验收后,储罐的七氟丙烷气体应满足设计充装量的。
D. 以上各项除系统供货外,施工单位还必须负责系统检查、现场调试指导、性能试验工作。
E. 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工程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质量保证体系
A. 产品供应商至少具有如下资质性文件:生产企业符合ISO9000系列要求的质量管理系统证书。产品需提供中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的检验报告(以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http://cccf.com.cn/查询信息为准)。
B. 提供应符合所提到的地方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出厂前应进行质量验收,并提供相应的验收标准。
C. 本承包单位应负责设备到货后的安装及协调工作,从而保证所提供设备能够顺利投运。系统试验、调试、验收应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的要求进行。
6.施工安装,现场调测及验收
A. 施工单位应派熟练的技术专业人员入场指导安装并按照设备的主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调测、加电和操作,并对设备所要求的各项指标进行测试。
B. 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本承包单位应免费更换其不合格产品,使之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所有费用由承包单位负担。
C. 在设备6个月的试运行期间,施工单位应派技术专业人员现场跟踪查看设备运行情况、做必要的设备巡检、参数的调定、并对用户的维护人员进行现场维护知识培训。
D. 试运行后,双方签署终验证书。期间施工方对所供设备免费进行维修、备件更换、定期保养等服务。
E. 设备包装按国家或企业的有关标准执行,以保证设备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完整无损。
F. 设备到现场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储存。
十、资格要求及携带文件内容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
3.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未被市场禁入、信誉良好。
5.至少有类似医院类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改造合同业绩。
十一、提供真实齐全的资质证明文件一份(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请按照下面的顺序装订):
1.封面(注明包号、品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2.第十项要求的文件
3.封底
十二、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格式见附件1)
2.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关税、增值税、仓储、商检、卫检、报关、输机、清关手续费、调试、培训、质检、保修、其它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3.可提供多种备选产品,分别报价,并分别说明性能、配置及参数。
十三、其他说明:
1.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严格按上述第五条的装订顺序编制。
2.如有,提供相关的产品技术资料。
3.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鲜章。
4.特别申明:现公示的功能需求、配置及技术性能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无任何针对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并请参与单位详实介绍推荐产品。对未公示配置及技术性能的,请各竞选人自行提供。
十四、其他说明
1.项目解释权归院务部,联系人:张老师68938000。
2.各供应商如对此项目有质疑、投诉,请于采购时间截止前即2022年5月6日15:00点前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提出,超期不予受理。纪检监察室联系人:邹老师695171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