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928号)文件精神,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为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提高人群知晓率,促进人群主动参与。拟制作100个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宣传水杯和300把宣传雨伞。
二、项目发布方式:
本项目在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官网主页上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三、品目、配置及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要求 | 限价 |
宣传水杯 | 100个 | 颜色:纯色 材质:硅胶 可折叠 附实物彩色图片 | 水杯单价不超过100元 |
宣传雨伞 | 300把 | 颜色:纯色 折叠晴雨两用太阳伞 伞面可定制LOGO 附实物彩色图片 | 雨伞单价不超过20元 |
四、提供真实齐全的资质证明文件一份(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请按照下面的顺序装订):
1.封面(注明包号、品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2.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范围须具有信息设备及信息耗材相关资质
3.税务证(国、地税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质量保证书(见附件)
6.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或其它涉及特许经营许可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8.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9.质量检测中心或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性能自测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的复印或扫描件(涉及安全用品的需提供)
10.如有其他证书:产品在技术、节能、安全、环保和自主创新方面获得的认证证书或制造厂家和产品所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等复印或扫描件
11.售后服务承诺书(含质量、货源保证,产品验收标准、质保期、售后服务响应等)
12.封底
五、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格式见附件)
2.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关税、增值税、仓储、商检、卫检、报关、输机、清关手续费、调试、培训、质检、保修、其它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3.可提供多种备选产品,分别报价,并分别说明性能、配置及参数。
六、其他说明:
1.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资料,严格按上述第四条的装订顺序编制资料。
2.如有,提供相关的产品技术资料。
3.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鲜章。
七、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7:00前。
递交文件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8楼院务部。文件必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其他说明
1.项目解释权归院务部,联系人:张老师,68938000。
2.各参会供应商如对此项目有质疑、投诉,请于采购时间截止前即2021年5月21日15:00点前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提出,超期不予受理。纪检监察室联系人:邹老师695171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