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我们心灵的窗户,是人类感观中最重要的器官,人类大约有80%的知识和记忆都是通过眼睛获取的。0-6岁是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家长要注意观察儿童眼睛异常情况,定期带儿童进行眼病筛查,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眼健康习惯。在今年的全国爱眼日,我院特推出0-6岁儿童眼保健科普知识。
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
婴儿期(0-1岁)
家长如发现婴儿眼睛有脓性分泌物、经常溢泪、双眼大小明显不一致或瞳孔区发白等,应及时就诊检查。
1.健康儿童:应当在满月、3、6、8和12月龄儿保时进行眼外观等眼病筛查。
2.出生体重<2000g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应在出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由眼科医师进行眼底病变筛查。
3.具有以下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师进行检查,新生儿眼病高危因素包括:
①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
②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③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④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
⑤出生难产、器械助产;
⑥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
幼儿期(1-3岁)
家长若发现幼儿视物距离过近、瞳孔区发白、畏光、眼位偏斜或歪头视物、眼球震颤等异常表现,要及时就诊。家长至少每年带幼儿进行一次眼病筛查,筛查异常者应遵医嘱进一步检查确诊,及时矫治,以免错过最佳治疗时期。
学龄前期(3-6岁)
家长若发现幼儿视物距离过近或眯眼、频繁揉眼、眼位偏斜或儿童自己表述眼部不适,应及时就诊。家长至少每年带幼儿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儿童双眼视力3岁0.6、4岁0.8、5岁及以上1.0位为基本正常,视力若不能达标,或双眼视力相差两行以上主要由于远视、散光、屈光参差、斜视或发育滞后等所致,需进一步检查确诊。
眼及视力保健指导
1.注意用眼卫生
培养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包括培训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正确握笔方法、在良好的照明环境下读书、游戏。持续近距离注视时间每次不宜超过30分钟,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时间每次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时间建议不超过1小时,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眼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的距离一般为屏面对角线的5-7倍,屏面略低于眼高。屈光不正儿童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眼镜验配机构进行正规散瞳验光,调整眼镜屈光度,不要使用劣质及不合格眼镜。不要盲目使用眼保健产品, 要在专业医师指导下合理、适度使用。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经常到户外活动, 每天不少于2小时。
2.防止眼外伤
儿童应当远离烟花爆竹、锐利器械、有害物质,不在具有危险的场所活动,防范宠物对眼的伤害。儿童活动场所不要放置锐利器械、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注意玩具的安全性。儿童眼进异物,或眼球扎伤、撞伤,要及时到设有眼科的医疗机构就诊。
3.预防传染性眼病
教育和督促儿童经常洗手,不揉眼睛。不要带领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活动。社区或托幼机构应当注意隔离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防止疾病传播蔓延。
温馨提示:
金牛区各儿保机构筛查出眼保健及视力检查结果异常者,可携带儿保机构开具的转诊单通过绿色通道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或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就诊,具体转诊流程详询儿保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