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项目在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官网主页上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三、期限: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1日。
期间,请各潜在供应商到我院院务部提交资料。
四、造价咨询机构服务内容
1、为医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根据医院工程建设需要,可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或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造价咨询机构服务收费按为具体每项建设项目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来计取,服务费用报价参考川价发[2008]141号文的相关规定计取。
3、造价咨询机构须无条件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对其提供过造价咨询服务的建设项目的一切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如须造价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到场配合,须无条件服从。
五、供应商的要求
1.参选人应当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甲级及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
2.取得税务登记证书,并具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3.参选人应当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
4.供应商应提交资料(其中4.2.1-4.2.3为资格证明文件):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合法企业。
4.2参会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4.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甲级及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
4.2.2如有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或其它涉及特许经营许可的须提供相关证书。
4.2.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4)。
4.2.5须提供近三年内,所投项目在国内、川内同类项目(主要)一览表,含主要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合同复印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2.8参会供应商应承诺能够按照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价格、有效期及时供货。如成交后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直接影响医院工作,且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的,将停止供货,并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2.9参会供应商应承诺,对采购方认为必要的实地考察进行相应的协助。
4.2.10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书中需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价要求:
报价请按照“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项目”的格式(见附件2)填写。
1.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各项费用,即实际供应价。
3.报价原则:原则上所有投标项目报价不得高于四川省内其他地市中标价格近两年的历史采购最低价。
4.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七、其他说明:
1、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严格按的装订顺序编制(见附件)。
2、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鲜章。
3、特别申明:现公示的功能需求、配置及技术性能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仅作为医院市场调研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并请参与单位详实介绍推荐产品,最终配置和技术参数以购买时为准。对未公示配置及技术性能的,请各竞选人自行提供。
八、文件递交:于2022年6月1日17:00时以前一式一份密封送交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8楼院务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长月路1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8-68938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