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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 病案存储第三方服务调研公告

来源:     阅读次数:256     发布时间:2024-05-07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病案存储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 将目前院区的12份住院病案委托给第三方保管保管时间1-3年,且在这1-3年中每年将会新增托管病案约1万份。

2.由被委托方负责提供转运、登记、整理、仓库存储,并提供数字化调阅以及原件调阅服务。

(二)项目要求

1.存储需求数量:分批存储,后续根据病案产生实际情况增加。

2.管理要求:由供应商对历史病历进行清点、整理、数据录入和装箱并转运至符合国家档案存储规范的标准仓储库房存储有具体数字化调阅以及原件调阅服务方案,若能提供数字化扫描服务方案可一并提供

3.仓储能力:因后续可能有多批次存储,供应商应当保证后续可存储病案数量,并有分批次存储具体方案

4.存储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67-2017 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要求。

5.场地条件

就近保管,方便调阅场地权属清晰,保证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必要时供应商自有场地

6.存储合同到期后,若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续签合同,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完成档案移库,且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7.病案运输、装卸及存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确保病案的安全,如在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供应商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病案因灭失(包括被盗抢及遗失)、 损坏(包括且不限于浸水、潮湿导致的字迹不可辩认或病案损坏等、虫蛀、 火灾等各种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纠纷(包括因病案灭失、损坏致无法举证、无法鉴定)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资格资料及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明确的“档案数字化”或者“病案数字化”经营服务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具备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其它相应资质。

四、报名要求及文件组成

1.项目服务费用。其中报价要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有关费用。

2.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对项目的详细说明资料。

4.成功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5.提交的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期限

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517

六、说明

 1.本公告在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网站对外公布,医院收到调研材料后会对报名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查证。

2.我院将针对报名厂商召开市场调研介绍会,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本次市场调研活动仅作为我院病案存储第三方项目参考,我院有权使用所征集指标中的相关内容。

4.本次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报名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因参与市场调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名厂商自行承担,我院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5.本次市场调研的后续工作和结果,我院不做任何解释。

6.本次市场调研解释权归院方。

7.所有报名厂商均默认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七、联系事项:

1、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长月路122号楼521病案统计科。

2、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28-69517095